范博仁 | 香港 | 霍金路伟

范博仁

合伙人 诉讼、仲裁和劳动

语言

英语

Phillips Byron

范博仁
Phillips Byron
  •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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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律师是我所香港办事处一名在争议事务处理方面富有经验的律师,十多年来致力于为客户化解危机。范律师在为公共和私营领域客户处理复杂仲裁、金融服务诉讼及调查、白领犯罪及欺诈、破产诉讼以及专业责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范律师专注于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以及技术相关诉讼,并积累了专项经验。目前,技术影响着法律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诉讼、仲裁及调查。

范律师与客户合作,协助其了解在技术对其所在行业的颠覆性影响下不断变化的风险状况,并协助客户力争最大限度地利用技术降低上述风险。

范律师为私人资本投资人就投资、股东及合伙争议以及相关地区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其工作内容包括内部调查,以及针对监管机构提出的正式调查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上述工作通常具备跨境性质。

范律师同时也是我所多专业全球危机管理团队——霍金路伟危机领导团队的成员。

代表经历

在各类跨司法管辖区仲裁和诉讼程序中为注册于开曼群岛的某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其保护和追回资产。

代表担任受托人的美国某金融机构(美国某大型银行子公司)处理某集团公司发行的多项违约债券相关事宜。

为某日本公司代理生命科学领域的一宗高价值国际商会商业仲裁。

为多家金融机构及私募股权基金就复杂跨司法管辖区调查及追讨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和代理服务。

为某全球渔业公司的香港控股公司代理股东争议及各类相关纠纷。

在强制清盘中为宜进利(集团)有限公司的共同及各别清盘人提供代理服务。

 

为多名网络欺诈、恶意软件攻击及数据泄露事件的受害者代理相关调查事务,并为其在全球范围内提起追索诉讼。

代表一家委内瑞拉银行追回其因恶意软件类网络欺诈而遭窃的款项。

为某跨国电信公司代理两宗重大的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欺诈仲裁(含在荷兰和塞浦路斯境内的平行诉讼)。*

*Matter handled prior to joining Hogan Lovells.

资质

教育
  • 法律研究生文凭, BPP大学法学院, 2005
  • 文学士学位, 罗浮堡大学, 2003
律师资格及资质
  • 英格兰及威尔士
Court Admission
  • 英格兰和威尔士
  • 香港
会员资格
  • 国际青年律师协会会员
  • 泛太平洋律师协会会员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成员
  • 青年国际仲裁组成员
  • 註冊舞弊檢查師協會会员